302件新藥試驗 治癌占75%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paper/1020423 2016-08-11 〔記者吳亮儀卅台北報導〕癌症連續卅四年高居十大死因之首,不少藥商積極開發新藥;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,去年全台有三○二件新藥臨床試驗案件,其中四成三是癌症新藥,B型和C型肝炎新藥居次。 三○二件新藥試驗中,「癌症」就有一三一件、佔約四成三,其次是感染科疾病如B肝、C肝以及愛滋病等新藥共卅八件,約佔一成二,第三則是失智症、癲癇等其他疾病。 新藥上市前,得向食藥署申請臨床試驗,核准後才能到醫院收案進行,目的是了解新藥的療效、副作用。一種新藥的研發和臨床試驗動輒十年以上,相當費時。 對於某些患者及家屬來說,參加新藥臨床試驗是另一個新的治療選擇機會,有時會想要打聽國內有無適合的臨床試驗可以參加。 食藥署科長潘香櫻說,食藥署核准新藥臨床試驗後,由醫院尋找符合條件的病患,徵詢意願後成為受試者參與試驗。若試驗過程發生非預期的副作用、傷害受試者健康,且調查證實是用藥造成,則由藥廠負責損害補償。「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」(http://www1.cde.org.tw/ct_taiwan/)可提供查詢藥品臨床試驗資訊。 |